近期,瀘州市市場監管系統全面開展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專項執法行動,全面規范冷鏈食品經營行為,及時排除冷鏈食品安全風險隱患,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線。
在檢查中發現瀘縣玉蟾街道平價冷凍食品經營部配送中心等8家從事進口冷鏈食品儲存、銷售的經營單位不能提供其經營的“冷凍雞腳”等進口冷鏈食品的檢驗檢疫證明資料、所在區縣集中監管倉出具的《出倉證明》等相關材料,屬地市場監管局現場對查見的產品依法予以扣押。
經查,涉案的8家冷鏈食品經營單位因心存僥幸和麻痹大意,未將進口冷鏈食品按照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進行查驗、儲存、加工、銷售。截至目前,該系列案件共查獲“冷凍雞腳”等6種進口冷鏈食品100余公斤。上述8家經營單位的從事進口冷鏈食品儲存、銷售,未進入集中監管倉進行消毒和檢測的行為,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法》第六十六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五十條規定,由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將上述8家經營單位移送所在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。
下一步,瀘州市市場監管系統將持續開展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專項執法行動,通過查辦未按“疫情防控”進行經營的案件,讓經營者提高警惕,消除麻痹大意和僥幸心理,從而達到查辦一起警示一片的社會效果,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(來源:瀘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