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規范展銷會的舉辦,日前,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市場監管局發布通知,要求食品展銷會舉辦者在舉辦展銷會前依法報告。
通知表示,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要在展銷會舉辦前15個工作日內,向所在地縣、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相關情況,未按照規定報告的,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處罰。
通知規定,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要依法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,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。加強入場食品經營者管理,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經營環境、條件進行檢查。合理劃定功能區域,食品與非食品、生食與熟食、鮮活產品與其他食品、代加工食品與無包裝直接入口食品分開,分類設置攤位。建立投訴舉報處理機制,有專人負責處理消費者投訴。
通知提出,參展食品經營者應當規范經營,嚴格落實食品進貨查驗,確保食品來源可追溯、責任可倒查,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。在加工食品時,要確保食品燒熟煮透,特別是冷凍食品烹飪前應徹底解凍。不得向消費者提供不合格食品及其他高危菜品。
通知提醒消費者應當增強安全意識,選擇正規渠道購買。在展銷會上購買食品時,應選擇持有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明文件的展位,查看食品標識標簽,注意食品感官性狀,保留購物記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