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餐飲服務環節食品、藥品、醫療器械、保健食品、化妝品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;實施有關的地方性法規、規章。
二、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監督管理。負責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監督保障工作。
三、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管理規范,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,發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日常監管信息。
四、依法行使保健食品的經營許可和保健食品、化妝品監督管理。
五、負責藥品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,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、生產、流通、使用方面的質量規范。監督管理麻醉藥品、精神藥品、放射性藥品、醫療用毒性藥品以及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。
六、監督實施國家藥品、醫療器械標準,負責藥品、醫療器械及藥用包裝材料、醫療機構制劑監督管理;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;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;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制度。
七、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規范、中藥飲片炮制規范,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。
八、組織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、藥品、醫療器械、保健食品、化妝品監督檢查,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、保健食品、化妝品和藥品、醫療器械的研制、生產、流通、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。
九、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、藥品、醫療器械、保健食品、化妝品從業人員培訓和有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。
十、承辦市委、市政府和阜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。